麗新發展有限公司4月2日發布公告稱,根據公開資料,截至公告日,公司公衆持股量約為19.60%,低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規定的25%最低要求。\n\n公司表示,正通過與關聯人士協商轉讓部分股份等方式,積極推進恢復公衆持股量的方案,目標在本公告日起計六個月內完成相關安排。公司承諾將按照上市規則要求,在適當時候披露進一步細節,並於合規前每月刊發進度公告。\n\n麗新發展提醒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在買賣公司股份時保持審慎。
麗新發展有限公司4月2日發布公告稱,根據公開資料,截至公告日,公司公衆持股量約為19.60%,低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規定的25%最低要求。\n\n公司表示,正通過與關聯人士協商轉讓部分股份等方式,積極推進恢復公衆持股量的方案,目標在本公告日起計六個月內完成相關安排。公司承諾將按照上市規則要求,在適當時候披露進一步細節,並於合規前每月刊發進度公告。\n\n麗新發展提醒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在買賣公司股份時保持審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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