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XX日,羅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3757)披露《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工作細則》。文件明確戰略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對公司長期發展戰略及重大投資決策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細則自公司首次公開發行H股並在香港聯交所掛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細則要點如下:
1. 組織架構 - 戰略委員會由3名董事組成,其中包括1名獨立董事。 - 戰略委員會設主任委員(召集人)1名,由公司董事長擔任。 - 證券部為日常辦事機構,並下設投資評審小組負責前期準備工作。
2. 任期安排 - 委員任期與董事會任期一致,可連選連任。 - 委員在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時自動失去委員資格。 - 當委員人數低於法定三分之二時,董事會應儘快補選。
3. 主要職責 - 研究並向董事會提出公司長期發展戰略規劃建議; - 研究並就《公司章程》規定須經董事會批准的重大投孖展方案、重大資本運作及資產經營項目提出建議; - 對其他影響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提出建議; - 對上述事項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 承擔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項。
4. 決策與會議規則 - 會議不定期召開,需提前3日通知全體委員,可通過現場或通訊方式舉行。 - 會議須有至少三分之二委員出席方可舉行;每名委員享有一票表決權,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通過。 - 相關會議檔案的保存期限不少於10年。 - 在公司依法披露前,所有與會人員對會議內容負有保密義務。
5. 其他事項 - 戰略委員會可聘請中介機構提供專業意見,費用由公司承擔。 - 細則由公司董事會負責修訂與解釋。
羅博特科表示,此次發布細則旨在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增強重大投資決策的科學性,提高決策質量與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