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聯豐物產有限公司(要約人)與亞洲富思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亞洲富思,08413)聯合公告披露,有關聯豐物產向亞洲富思合資格股東收購最多7.553億股要約股份的附先決條件自願現金部分要約,目前仍處推進階段。
公告顯示,部分要約的關鍵先決條件(b)涉及向湖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資委)提交的申請,截至公告日期,國資委仍在審核該申請。由於預計需額外時間滿足該先決條件,要約人與亞洲富思正考慮將先決條件最後截止日期從原定的2026年6月11日延長至2026年12月31日。
關於綜合文件寄發事宜,此前亞洲富思已獲香港聯交所執行人員同意,將寄發綜合文件的最後期限延長至先決條件達成後7日內或2026年6月18日(以較早者為準)。鑑於可能延長先決條件截止日期,雙方擬根據《收購守則》進一步向執行人員申請相應延長綜合文件寄發期限,相關進展將另行公告。目前,要約人及亞洲富思正編制及敲定綜合文件所需資料,並將按上市規則適時披露最新狀況。
公告同時提示,部分要約須待先決條件在截止日期前達成後方可作實,未必會成為無條件,若未能滿足條件則將失效。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在買賣亞洲富思股份時應審慎行事,如有疑問建議諮詢專業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