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告所示,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概不負責,也不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作出任何聲明,亦不會因依賴公告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
首都信息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075)於2026年2月3日發布公告,披露出售目標企業4%財產份額的須予披露交易及關聯交易。原計劃在2026年2月27日或之前向股東寄發通函,通函內容包括擬進行的交易詳情、獨立董事委員會的推薦建議函件、獨立財務顧問的意見函件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公告顯示,為落實通函中需披露的部分資料,首都信息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預計將寄發通函的日期延遲至在公告刊發後15個營業日以上,即推遲至2026年3月11日或之前。董事會主席餘東輝根據董事會授權,於2026年2月6日在北京市作出上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