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8日,上海復旦微電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01385,下稱「上海復旦」)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規定,刊發海外監管公告,全文披露《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旨在進一步規範內幕信息保密與登記工作,維護信息披露公平性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公告顯示,該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5號——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及《香港聯合交易所證券上市規則》等相關法規制定,由公司董事會負責統籌管理,董事會祕書具體組織實施,董事長張衛為主要責任人。
制度明確了內幕信息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1. 經營方針或經營範圍重大變化; 2. 一年內購買、出售資產超過公司資產總額30%的重大投資; 3. 重大債務、重大虧損或重大損失; 4.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變動及無法履職情況; 5. 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權出現較大變化; 6. 分配股利、增資、減資、合併、分立、解散、破產等重大事項。
內幕信息知情人範圍覆蓋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5%股東及其董監高、控股子公司董監高、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人員、行政監管部門經辦人員等。制度要求公司在內幕信息公開前,完整、及時記錄知情人名單及其知悉信息的時間、地點、方式和內容,並由知情人確認。
在重大資產重組、高比例送轉股份、要約收購、發行證券、合併分立、回購股份等事項中,公司需使用《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表》和《重大事項進程備忘錄》,分階段報送並在信息披露後5個交易日內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提交。所有檔案自記錄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
制度還規定,內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開前負有保密義務;若因失職導致違規披露,公司將按法規追究責任,並在2個工作日內向監管機構報告。
制度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生效,並由董事會負責後續修訂和解釋。
截至公告日,上海復旦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張衛、沈磊;非執行董事閆娜、莊啓飛、張睿、宋加勒;獨立非執行董事石豔玲、王美娟、胡雪、張玉明;職工董事沈鳴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