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飛機租賃集團控股有限公司(01848)10月22日公告稱,就其與國際飛機再循環有限公司(ARI)的財務安排,董事會已批准並簽署兩份文件: 1)《股東貸款及擔保協議》第五份補充協議; 2)可交換債券修訂契據。
一、第五份補充協議 1. 主要內容:各方同意將原《股東貸款及擔保協議》的期限由2026年12月31日再延長三年,至2029年12月31日。除期限外,其餘條款保持不變。 2. 新年度上限:為延續現行安排,公司建議在2027年、2028年及2029年三個財政年度,繼續把交易年度上限設定為每年6.5億港元。 3. 歷史使用情況:截至2024年、2025年及2026年9月30日(九個月)的每日最高貸款餘額(連同利息及擔保費)分別為6.36億港元、6.43億港元及4.85億港元,均未觸及現行年度上限6.5億港元。 4. 生效條件:須獲獨立股東批准,並以可交換債券修訂契據生效為前提,方可於2027年1月1日或之後生效。
二、可交換債券修訂 1. 現狀:ARI於2024年1月1日向中國飛機租賃全資子公司ZF Investment發行面值8.5億港元的可交換債券,原到期日為2026年12月31日。 2. 擬議變更:各方同意將該可交換債券的到期日延長三年至2029年12月31日;其他條款不變。 3. 生效條件:需取得獨立股東批准,且第五份補充協議生效後,方於2027年1月1日或雙方另行商定日期正式生效。
三、上市規則影響 • 上述兩項交易按合併計算的適用百分比率超過25%但低於75%,構成《上市規則》第14章所述的主要交易,亦屬第14A章下的關連及持續關連交易。 • 公司已成立由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的獨立董事委員會,並委聘邁時資本有限公司為獨立財務顧問。 • 富泰資產管理、光大控股及其各自的聯繫人,以及潘浩文先生(含其全資公司Equal Honour Limited)及吳亦玲女士將於相關決議案中放棄投票。
四、股東大會安排 公司將於稍後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供獨立股東審議並表決上述兩份協議及相關交易。有關通函預計將於2026年11月25日或之前寄發。
五、背景信息 • ARI成立於2014年8月22日,由中國飛機租賃(通過Aircraft Recycling International Holdings)持股48%,天䫘持股20%,China Aero持股18%,新時代持股14%。 • 截至2026年9月30日,中國飛機租賃擁有165架自有飛機及16架代管飛機。
公司提醒股東及潛在投資者,上述交易須待相關先決條件全部達成後方可作實,買賣公司股份時應審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