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機場設施股份有限公司(600515.SH)、海南機場設施(香港)有限公司與海南美蘭國際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357)聯合發布公告,澄清就無條件強制性現金要約收購相關事宜的補充內容。公告顯示,海南機場設施股份有限公司將對海南美蘭國際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內資股(該公司已擁有或同意將予收購的股份除外)提出要約收購;同時,海南機場設施(香港)有限公司將通過中國國際金融香港證券有限公司,就該公司全部H股提出無條件強制性現金要約。
公告強調,若內資股要約人與H股要約人分別根據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及招商永隆銀行有限公司的相應貸款安排提款,則需以要約收購完成後所得的部分股份作為質押擔保:內資股要約人將質押不少於50%的已收購內資股,H股要約人將質押50%的已收購H股。此外,公告明確除銀行作為普通保管人身份持有的無投票權股份外,兩家銀行並未持有海南美蘭國際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任何證券;同時並無任何其他安排或協議涉及要約收購股份的轉讓、押記或質押。公告提醒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在買賣該公司證券時需保持審慎。上述補充說明與此前刊發的綜合文件內容一併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