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富通集團有限公司(00138)7月17日發布公告稱,由於仍需更多時間準備載入通函的相關資料,公司將進一步延遲向股東寄發有關出售物業交易(屬主要交易)的通函。
公告披露,自2026年5月以來,公司已先後就該項交易及通函進度發布五份公告:分別於2026年5月22日、6月15日、6月23日、6月30日及7月13日。
因通函編制時間不足,中建富通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請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14.41(a)條關於通函寄發時限的規定。2026年7月16日,聯交所基於公司將在2026年7月23日或之前向股東寄發通函的前提下,批准了該豁免;若公司情況發生變化,聯交所有權變更或撤回該豁免。
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麥紹棠先生及鄭玉清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陳力先生、鄒小岳先生及劉可傑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