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奧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根據香港《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第22條規定,披露關聯方交易信息。本次交易涉及要約人第(5)類關聯方——摩根士丹利資本服務公司於2025年7月14日進行的衍生品操作。該機構以自營賬戶執行雙向交易,涉及新奧天然氣股份的衍生工具,所有交易均以人民幣結算。
聲明:本信息源自新奧能源2025年7月15日披露文件,內容僅供市場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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