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03868)與信義光能控股有限公司(00968)在2025年11月20日聯合披露的公告中提及,將出售其附屬公司信義光能(天津)的部分股權。2025年12月17日,兩家公司提供了更多關於本次交易的補充信息,進一步說明了定價依據及相關背景。
信義能源與信義光能的董事會指出,信義光能(天津)估值參考天津濱海新能源委託編制的報告,但兩家公司未獲提供上述估值報告的詳細內容及披露許可。在評估買方提出的現金代價時,基於對信義光能(天津)超過十年的經營與行業經驗,結合相關定量及定性因素綜合判斷。定量因素包括信義光能(天津)截至2025年6月30日於信義能源和信義光能的未審核綜合財務報表中,分別錄得人民幣812.27百萬元及人民幣816.15百萬元的資產淨值。定性因素則涵蓋光伏電站長時間的運營歷史、上網電價制度及剩餘上網電價期、後續可能的服務收入、49%股權的股息收益,以及設備維護與潛在資本開支等。
本次股權的買方由天津濱海新能源、北方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其所管理之信託及天津濱海建投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共同持有。天津濱海新能源由多家中國國有企業參股,北方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則由中國政府及其他獨立第三方個別實益擁有,該交易對方各實體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被認定為獨立第三方。
根據公告,信義能源及信義光能在完成交易後,仍將持續持有信義光能(天津)的49%股權並繼續獲得管理服務收入及股息分配。兩家公司表示,後續光伏電站的日常運營與管理將持續由其進行,以確保相關業務的穩定性。該聯合公告已在香港聯交所及公司相關網站上予以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