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文化與媒體事務國務部長沃爾弗拉姆·魏默正籌劃推出針對谷歌和Meta等大型互聯網企業的數字稅。魏默在接受採訪時透露,相關法律草案正在擬定中。
魏默提出可對在線廣告服務徵稅,另一種方案則是企業自主承諾繳納。他在採訪中表示:「這不僅涉及谷歌廣告,更針對所有營收達數十億規模的平台運營商。我們認為10%的稅率是適度且合理的。」
該方案借鑑了奧地利自2020年實施的政策:大型在線平台需繳納廣告營銷收入5%的稅費。魏默稱之為「平台互助金」,適用於使用媒體內容的平台。他強調:「這不僅包含新聞產品,還包括文化內容。」但未透露具體實施細則,如預期收入規模及資金用途。
由德國數字出版商與報業協會(BDZV)及自由媒體協會(MVFP)組成的「未來新聞聯盟」發言人表示:「新政府為促進數字媒體多樣性而規範平台壟斷的做法值得肯定。」同時強調:「對壟斷企業徵收在線廣告稅的前提是,稅款必須專項用於資助受國際科技平台嚴重衝擊的編輯媒體,而非納入聯邦財政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