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1176.HK)於2025年11月28日(交易時段後)與買方及公司全資附屬公司(賣方)訂立買賣協議,擬有條件出售所持銀建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171.HK)約29.50%的股份(合共679,890,022股),交易對價為81,586,802.64港元,每股價格0.12港元,較買賣協議日期銀建國際每股收市價0.1020港元溢價約17.65%。完成後,珠光控股將不再持有銀建國際的任何股份。
珠光控股在公告中披露,對價將通過抵銷方式結清,用於清償公司結欠買方的一筆同等金額的貸款。該貸款為免息且按要求償還,珠光控股預計將因此確認未審核虧損約2.89億港元,實際數值將取決於完成時的賬戶情況及最終審核結果。根據公告,銀建國際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未審核總資產約為65.51504億港元,未審核淨資產約為19.88919億港元。
公告顯示,珠光控股的核心業務集中在中國的物業發展及項目管理,約佔公司近年總收入九成以上。由於銀建國際主要從事物業租賃、投資及新能源投資經營,經營重心與珠光控股的核心業務差異較大,公司決定出售相關股份以集中資源於主業。根據公告,銀建國際近年持續錄得虧損,珠光控股對其多次確認股份應占虧損,出售後將終止因持股而帶來的高額虧損影響。
此次對銀建國際的出售因涉及主要股東交易,構成香港上市規則下的須予披露交易及關連交易,需在股東特別大會上取得獨立股東的批准。公告稱,由於買方持有珠光控股約56.25%的股份,買方及其聯繫人須放棄在相關決議案上的投票權。公司亦已成立獨立董事委員會,並委任獨立財務顧問,就此次交易的公平合理性及對整體股東利益的影響提供意見。若全部先決條件未能於最後截止日期或之前達成或獲豁免,買賣協議將自動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