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期貨股份有限公司(02691)於2026年8月17日在香港聯交所披露海外監管公告,公布《南華期貨股份有限公司債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公司表示,本辦法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針對債券募集資金的存儲、使用及監督等環節作出具體規定,核心要點如下:
1. 募集資金定義及範圍 公司界定募集資金為通過公開或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次級債券及其他有價債務證券所得款項(不含可轉換公司債券)。
2. 資金用途限定 募集資金須嚴格按照募集說明書或相關發行文件約定用途使用,不得轉借、彌補虧損或用於非生產性支出。
3. 專戶管理制度 公司需在經董事會批准的商業銀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並實行集中管理。對於多次債券發行,需分別設定對應專戶。
4. 變更程序 債券存續期間原則上不得變更資金用途;若確需調整,公開發行債券須經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非公開發行債券需履行募集說明書約定程序並做好信息披露。
5. 監督機制 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將對募集資金使用進行持續檢查,並可委託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進行專項審計。
6. 責任條款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不得佔用募集資金或藉此獲取不正當利益;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需勤勉盡責,確保募集資金安全。
南華期貨股份指出,如本辦法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或《公司章程》存在衝突,將以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