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03606)於2026年8月18日在香港聯交所刊發海外監管公告,披露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發布的《債券還本付息管理制度(2026年第一次修訂)》。 公告顯示,新制度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則為依據,重點圍繞以下方面作出規範: 1. 明確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需持續監測債券信用風險,並及時採取措施防範與化解風險; 2. 要求公司在債券本金兌付日或付息日前第二個交易日16:00前,將足額償債資金劃入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指定賬戶; 3. 規定財會管理中心為債券還本付息管理主管部門,需在利息和本金償付日前十五個工作日內落實資金; 4. 對回售、贖回、分期償還及續期債券的資金安排、信息披露和時間節點提出具體要求; 5. 設定債券被劃為一般關注、重點關注或風險類後的應對措施及處置預案框架; 6. 列明包括優化財務結構、尋求外部支持、資產變現、資產重組及完善公司治理等市場化風險化解手段; 7. 規定本制度由公司董事局負責制定、修改及解釋,自董事局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同時原《債券還本付息管理制度》自動失效。 公司強調,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交易所業務規則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接受自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