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鋼股份有限公司(00347)9月18日公告稱,董事會已審議通過關於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擬對章程第十三條「經營範圍」進行調整,增加及更新多項業務項目,以符合公司經營需要及最新監管要求。此次修訂須提請公司將於2026年召開的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方式審議通過後方可生效。
擬新增及調整內容包括: 1. 基於公司經營需求,新增「自來水生產與供應、熱力生產和供應用」、「電子過磅服務」及「土地使用權租賃」四項業務; 2. 按照公司實際取得許可的經營範圍,新增「建築用鋼筋產品生產」、「特種設備製造」及「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三項業務; 3. 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最新分類標準以及《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等規定,對新增及現有業務項目的表述進行更新。
除上述條款外,其他章程內容保持不變。本次公告明確提及,章程英文版僅供參考,若中英文版本存在歧義,以中文版為準。
公司表示,有關臨時股東大會的會議通知及包含章程修訂詳情的通函將適時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