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鋼鐵股份(01053)公布《獨立董事制度》 明確獨立董事數量、任職條件與職權

公告速遞
07/30

2026年7月30日,重慶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1053,A股代碼:601005,下稱「公司」)依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要求,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載《獨立董事制度》,並同步在香港發布海外監管公告。該制度已由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即日起施行。

公告要點如下:

1. 董事會結構 • 公司董事會中獨立董事須佔三分之一以上且不少於3名,其中至少1名具備會計專業背景。 • 每名獨立董事可兼任的境內上市公司獨董席位原則上不超過3家,並且不得同時擔任多於6家香港聯交所主板或GEM上市公司的董事。 • 公司至少應有1名獨立董事通常居於香港。

2. 任職資格 • 候選人必須符合《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第六條獨立性要求,並具備5年以上法律、經濟或相關工作經驗。 • 候選人需向公司提交書面確認,聲明其獨立性及無影響獨立履職的因素,並在情況變化時及時告知香港聯交所。

3. 任期安排 • 獨立董事任期與公司其他董事相同,連選可連任,但累計任期不得超過6年。 • 連續2次未親自出席董事會且未委託其他獨立董事代為出席的,董事會將在30日內提請股東大會解除其職務。 • 如因辭職或免職導致獨立董事人數或結構不符合法規,公司須在60日內完成補選。

4. 職權與工作要求 • 獨立董事可獨立聘請中介機構、提議召開董事會或臨時股東大會,並就可能損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東權益的事項發表獨立意見。 • 關聯交易、承諾變更與豁免、收購事項等需經全體獨立董事過半數同意後方可提交董事會審議。 • 公司需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僅由獨立董事參加的專門會議,相關材料和會議記錄須至少保存10年。 • 獨立董事每年現場工作時間不少於15日,公司承擔其合理費用並支付津貼,標準由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5. 現任董事情況 截至公告日,公司董事包括:執行董事王虎祥、匡雲龍、陳應明;非執行董事林長春;獨立非執行董事盛學軍、唐萍、郭傑斌。

公司表示,《獨立董事制度》的實施旨在進一步完善治理結構、保障中小股東權益,並確保董事會運作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國證監會及《香港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

免責聲明:投資有風險,本文並非投資建議,以上內容不應被視為任何金融產品的購買或出售要約、建議或邀請,作者或其他用戶的任何相關討論、評論或帖子也不應被視為此類內容。本文僅供一般參考,不考慮您的個人投資目標、財務狀況或需求。TTM對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不承擔任何責任或保證,投資者應自行研究並在投資前尋求專業建議。

熱議股票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9. 9
     
     
     
     
  1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