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9日,時富投資集團有限公司(01049,下稱「時富投資」)公告稱,其附屬公司實惠物業(新界)有限公司與恒基陽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作為業主代理)訂立租賃要約,就位於將軍澳運亨路1號新都城第一期地下G8及G9號舖的物業達成三年租賃安排。
• 租期:自2026年11月9日至2029年11月8日,為期三年。
• 總代價:三年合計約530萬港元,包括基本租金、印花稅及估計復原成本;並需按每月總營業額(扣除每月基本租金,但不扣除該等物業業務)的5%另付可變租金。相關款項由集團內部資源支付。
• 按金:約50萬港元。
• 使用權資產:公司將就該租賃在綜合財務狀況表內確認為約500萬港元的未審計使用權資產價值,按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以增量借款利率貼現。
• 交易性質:因使用權資產未審計價值佔比超過5%但低於25%,該租賃構成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第14章所指的「須予披露交易」,需履行公告及申報義務。
公司表示,簽署租賃要約後,集團將利用該商鋪開展零售管理業務,有助維持營運規模並帶來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