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01176)8月14日發布公告,更新針對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年報中「無法表示意見」事項的整改及資金安排進度。此前,公司核數師因對持續經營假設的適當性存在範圍限制,對集團2025財政年度綜合財務報表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意見。
公告稱,董事會在審閱覆蓋自2025年12月31日起不少於17個月的現金流預測,並落實多項紓困措施後,繼續認為以持續經營假設編制賬目屬恰當。主要進展如下:
1. 截至公告日期,集團與貸款人就逾30億港元未償還貸款保持積極溝通,貸款人未提出提前還款要求,也未表示將啓動法律程序。
2. 集團正就十二個月內到期的銀行及其他借款進行再孖展磋商,並探討向現有及潛在新貸款人獲取額外信貸,以強化財務狀況;相關談判仍在進行中。
3. 自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7月31日,集團在現金流改善方面取得以下進展: • 通過加強營銷與推廣,已完成在建及已完工物業的預售與銷售,金額約8,400萬元; • 通過積極追討,已回收未償銷售所得及其他應收款項合計約5,000萬元; • 已與城市更新項目債務人協定新的可行還款時間表; • 正實施成本削減措施,控制行政開支並將資本性支出壓縮至最低水平。
4. 最終控股公司融德承諾,自2025年12月31日起繼續向集團提供不少於12個月的財務支持,並在必要時提供充足資金以償還到期債務;在集團具備償還能力且不損害其財務狀況前,融德將不要求歸還所欠款項。
珠光控股表示,將按上市規則要求及時披露上述措施的最新進展,並提醒股東及潛在投資者買賣公司股份時審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