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智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6080)7月9日晚間公告稱,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李國麟先生因兼任恒達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3616)獨立非執行董事,涉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稱「聯交所」)對恒達集團的紀律行動。
公告指出,聯交所於2026年7月9日就恒達集團在財務業績披露方面的重大延誤發布紀律行動聲明,認定恒達集團違反《上市規則》第13.46(2)(a)、13.48(1)、13.49(1)及13.49(6)條;其董事未履行《上市規則》第3.08條規定的職責,亦未促使公司遵守上述條款;相關管理層成員則因失職,須根據《上市規則》第2A.10B條承擔責任。
基於上述事實,聯交所已對恒達集團及部分現任及前任董事、高級管理層成員施加相關制裁及指令。然而,聲明明確指出,相關制裁及指令並不適用於榮智控股獨立非執行董事李國麟。
榮智控股強調,李國麟自2018年10月22日起在恒達集團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目前,他在榮智控股董事會下屬的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擔任成員。公司董事會表示,恒達集團的紀律行動與本集團事務無關,不會影響李國麟在公司履行獨立非執行董事職責。
除本次公告及聯交所聲明所披露事項外,榮智控股稱,沒有進一步與李國麟相關、需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B(2)條披露的信息。
截至公告日,榮智控股董事會由兩名執行董事——李灼金、周文珍,以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黃植剛、陳仲戟、李國麟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