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0日,深圳市江波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9976,下稱「江波龍」)披露《關於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進展公告》,決定為全資子公司中山市江波龍電子有限公司(下稱「中山江波龍」)向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申請的貸款提供最高不超過1億元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並已簽署《小企業最高額保證合同》。本次擔保屬於公司2025年年度股東會已批准的擔保額度內事項,無需再次提交董事會或股東會審議。
本次擔保實施後,江波龍對中山江波龍的擔保餘額由6億元增至7億元,剩餘可用擔保額度5億元;該子公司獲批的年度擔保額度為12億元,佔江波龍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5.28%。
截至公告披露日,江波龍對子公司提供的擔保總額度為246億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313.20%;已使用擔保餘額為98.41億元,佔淨資產的125.30%。公司表示,目前所有擔保均為合併報表範圍內子公司提供,未出現逾期債務、訴訟或因擔保被判決承擔責任的情形。
中山江波龍為江波龍全資子公司。2026年6月30日,公司資產總額488,027.13萬元,負債總額322,505.55萬元,資產負債率78.92%;淨資產165,521.58萬元。2026年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212,454.10萬元,淨利潤86,185.77萬元。
江波龍董事會認為,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有助於滿足其經營資金需求,進一步支持集團業務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