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盈集團(控股)(00689)3月19日(交易時段後)公告,集團間接全資子公司EPI ESG Investment (New Zealand) Limited(下稱「貸款人」)已與Novalume Limited(借款人及按揭人)及其唯一董事兼股東嚴晶女士(擔保人)簽訂有期貸款協議。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本金300萬紐元(約1,350萬港元)的貸款額度,期限8個月,年利率6%,按月付息,資金來源為集團內部資源。
貸款將於滿足協議先決條件後一次性提取,自提取日起計八個月到期。借款人需以位於新西蘭漢密爾頓Frankton區5 Somerset Street的土地及物業提供第一按揭作為抵押;擔保人需提供無條件、不可撤回的個人擔保,在借款人未能償債時承擔還款責任。
據獨立估值報告,抵押物業的按揭成數低於60%。集團在對借款人及擔保人進行信用調查並評估抵押品及財務狀況後,認為違約風險較低,且貸款期限較短。
長盈集團披露,此次交易屬於集團放貸業務的日常經營活動,有助於拓展穩定的收入來源。根據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第14.07條計算的適用百分比率介於5%至25%之間,交易構成須予披露交易,需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章的通知及公告規定。
長盈集團主要從事石油勘探與生產、太陽能、放貸及證券投資業務。2025年6月起,集團已通過上述新西蘭子公司開展放貸業務,並計劃繼續借助業務網絡擴大合規貸款佈局。董事會認為,該貸款協議條款屬正常商業條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