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克微(02149)擬修訂公司章程 聚焦「H股全流通」與反收購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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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蘇州貝克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2149,下稱「貝克微」)8月7日公告,董事會已於2026年8月7日審議並通過《公司章程》修訂議案,主要圍繞境內未上市股份轉換為H股(「全流通」)及反惡意收購機制等事項作出調整。相關修訂仍須在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案獲批後方可生效,公司將適時發布股東大會通知。​​

本次修訂的核心要點如下:

1. H股全流通 • 根據修訂後的第十九條,股東可自主決定將其持有的境內未上市股份轉換為在香港交易所上市流通的H股,且該流程無需召開股東大會表決。 • 境內未上市股份在香港交易所上市流通後不得再轉回境內。 • 公司將制定《全流通管理細則》,並承擔辦理全流通備案的受託服務義務。

2. 類別股東附加表決機制 • 修訂後的第八十條明確,涉及公司控制權變動等六類重大事項,除按照章程其他規定經股東大會審議外,還須獲得「境內未上市股份股東」及「H股股東」各自不少於四分之三表決權讚成方可通過。

3. 表決權限制 • 新增規定:股東若買入公司有表決權股份時違反《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對超出規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其表決權在買入後的36個月內不得行使,並不計入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

4. 反收購條款 • 第九十九條補充,董事不得為擬實施或正在實施惡意收購的主體提供任何有損公司或股東合法權益的便利或幫助。 • 第107條增加要求:在發生惡意收購時,收購方及其一致行動人提名的董事候選人須具備至少5年與公司主營業務相同的業務管理經驗。 • 新增第113條,授權董事會在公司面臨惡意收購時,可採取增發股份、實施股權激勵、發行優先股、對抗性反向收購、法律訴訟等措施;連續180日持股10%以上的股東亦可要求董事會採取反收購措施。 • 新增第204條,首次對「惡意收購」進行定義,並賦予董事會最終認定權。

5. 其他修訂 • 調整後的董事會規模維持8名董事,其中獨立董事4名,佔比不少於三分之一。 • 章程中與會計師事務所相關條款順延並補充條款序號調整說明。

貝克微表示,修訂旨在「進一步完善公司在特定情形下的決策及應對機制,並加強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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