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8日,陽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06963.HK)公告稱,已收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下發的《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於楊丹陽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任職資格的批覆》(金覆[2026]535號)。根據批覆,金融監管部門覈准楊丹女士擔任公司職工監事的任職資格,其任職自2026年10月8日起生效。
楊丹女士1976年8月出生,畢業於南京大學漢語言文學專業,2005年6月加入陽光保險,歷任陽光財險人力資源部高級主管、處長、總經理等職務,並曾擔任公司董事會辦公室副主任、主任等崗位。截至公告披露日,楊丹女士通過公司員工持股計劃間接持有公司435,046股境內未上市股份及442,431股H股。
同日,公司原職工監事及監事會主席莊良先生因任期屆滿自2026年10月8日起退任。公司監事會表示,莊良先生與監事會之間無意見分歧,亦無需提請股東關注的其他事項,並對其任內貢獻表示感謝。
公告同時提示,除此次披露內容外,楊丹女士按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第13.51(2)條需披露的其他資料與此前公告及通函相比並無變化。
截至公告披露日,陽光保險董事會由4名執行董事、3名非執行董事及5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