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6613,以下簡稱「藍思科技」)於2026年7月16日在長沙縣黃花鎮灕湘東路319號公司辦公大樓一樓VIP會議室召開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確認,會議的召集與召開程序、出席人員及表決程序均合法、有效,所形成的各項決議合法、有效。
會議採用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現場出席的A股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7名,代表股份3,699,988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703%;通過網絡投票系統參與的A股股東共2,723名,代表股份208,529,570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9632%。
股東大會審議並通過以下五項議案,合併現場及網絡投票結果如下:
1. 《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 同意190,057,316股,佔75.8313%;反對49,197,335股,佔19.6293%;棄權11,377,134股,佔4.5394%。
2. 《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覈管理辦法》 同意191,259,216股,佔76.3108%;反對48,010,035股,佔19.1556%;棄權11,362,534股,佔4.5336%。
3. 授權董事會辦理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 同意191,212,116股,佔76.2920%;反對48,010,335股,佔19.1557%;棄權11,409,334股,佔4.5522%。
4. 修訂《公司章程》 同意239,617,676股,佔94.2078%;反對3,357,263股,佔1.3199%;棄權11,375,134股,佔4.4722%。
5. 修訂《獨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239,639,976股,佔94.2166%;反對3,331,263股,佔1.3097%;棄權11,378,834股,佔4.4737%。
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指出,會議公告、通知發送時限、表決方式及結果統計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會規則》及《藍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