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煤炭板塊午後異動拉升,蒙古焦煤漲近24%,南戈壁升逾14%,兗礦能源升逾8%,中煤能源升逾6%。
消息方面:近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關於組織開展煤礦生產情況覈查促進煤炭供應平穩有序的通知。
通知指出:今年以來,全國煤炭供需形勢總體寬鬆,價格持續下行,部分煤礦企業「以量補價」,超公告產能組織生產,嚴重擾亂煤炭市場秩序。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強化煤炭市場調控,進一步加強產能管理,規範煤礦企業生產行為,促進煤炭供應平穩有序,國家能源局擬於近期在重點產煤省(區)組織開展煤礦生產情況覈查工作。
本次覈查範圍為山西、內蒙古、安徽、河南、貴州、陝西、寧夏、新疆等8省(區)的生產煤礦,已進入聯合試運轉的煤礦參照生產煤礦進行覈查。覈查內容包括:一是煤礦 2024年全年原煤產量是否超過公告產能(其中已進入聯合試運轉的煤礦以公告的建設規模為準,下同),2025年1-6月單月原煤產量是否超過公告產能的10%:二是企業集團公司在安排 2025 年計劃時,是否向所屬煤礦下達超過公告產能的生產計劃及相關經濟指標:三是煤礦在安排2025年季度、月度生產計劃時,是否存在不均衡、不合理的情況。
對違規下達超公告產能生產計劃及相關經濟指標、生產計劃安排不合理的,要立即予以糾正,責令企業集團公司和煤礦按照有關規定科學安排生產,持續規範經營管理:對2024年年度存在超公告產能生產、2025 年及時糾正且未發生超公告產能生產的煤礦,應要求煤礦作出深刻檢討,出具依法依規生產的書面承諾,加強對此類煤礦的監管;對 2025年1-6月單月原煤產量超過公告產能10%的煤礦,要根據《國務院關於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國發〔2016〕7號)規定,一律責令停產整改,並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煤炭產能管理規定作出處罰,在全省(區)範圍內進行通報。停產煤礦在完成調整生產計劃、採掘佈置、人員安排等方面整改後,嚴格按照復工復產相關程序恢復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