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就優化香港證券市場每手買賣單位框架的諮詢文件刊發諮詢總結。本次諮詢共收到85份來自新股市場及二級市場不同參與者的回應意見。回應人士踊躍支持建議的所有優化措施,並肯定改革方向有助提高營運效率及降低香港證券市場投資門檻。
在考慮市場意見後,香港交易所決定對適用證券(包括股票及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推行以下每手買賣單位框架優化措施:將每手價值指引下限從2,000港元降至1,000港元;為每手股數大於100股的發行人,增設50,000港元的每手價值指引上限;及標準化每手股數為指定的八種:每手1股、50股、100股、500股、1,000股、2,000股、5,000股和10,000股。
以下是港交所文章全文:
香港交易所落實簡化每手買賣單位框架
2026年6月30日
香港證券市場每手股數將整合為八種標準選項
每手價值的指引下限和上限將分別為1,000港元及50,000港元
新每手買賣單位框架將於2026年7月2日起分階段實施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今天(星期二)就優化香港證券市場每手買賣單位框架的諮詢文件刊發諮詢總結。
本次諮詢共收到85份來自新股市場及二級市場不同參與者的回應意見。回應人士踊躍支持建議的所有優化措施,並肯定改革方向有助提高營運效率及降低香港證券市場投資門檻。
在考慮市場意見後,香港交易所決定對適用證券(包括股票及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推行以下每手買賣單位框架優化措施:
將每手價值指引下限從2,000港元降至1,000港元;
為每手股數大於100股的發行人,增設50,000港元的每手價值指引上限;
標準化每手股數為指定的八種:每手1股、50股、100股、500股、1,000股、2,000股、5,000股和10,000股。
香港交易所市場主管餘學勤表示:「落實簡化每手買賣單位是香港交易所降低市場門檻、便利投資者參與股票交易的重要一步。我們很高興市場廣泛支持這些有助優化市場機制及提升交易效率的安排。標準化每手股數將為我們持續提升市場微結構奠定堅實基礎,亦為日後再考慮統一每手股數鋪路。這項改革配合其他市場基礎設施優化措施及產品創新,將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領先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為協助市場平穩過渡,香港交易所將分兩階段實施各項調整:
第一階段(2026年7月2日起生效)
潛在發行人
於2026年7月2日之前提交首次公開招股申請的潛在發行人將須遵守新的每手價值指引上限及下限;
於2026年7月2日當日或之後提交首次公開招股申請(包括重新提交在2026年7月2日之前失效的首次公開招股申請)的潛在發行人將須遵守新的每手買賣單位框架中所有要求。
現有發行人
現有發行人將須遵守新的每手價值指引上限及下限。
若現有發行人進行涉及更改每手股數、股份合併、或股份分拆的公司行動,將須遵守新的每手買賣單位框架中所有要求。
每手價值的指引上限
每手價值的指引上限只適用於每手股數大於100股的適用證券。
香港交易所將定期審核每手價值,並通知六個月評估期結束時每日平均收盤每手價值超過50,000港元的發行人,要求有關發行人於相關評估期結束後六個月內降低每手價值。
第二階段(2026年11月16日無紙證券市場推出起生效)
所有發行人都必須在完成過渡至無紙證券市場後六個月內採用其中一種標準化的每手股數。
對於已完成過渡至無紙證券市場的發行人,更改每手股數時將不需要進行並行買賣。
除優化每手買賣單位框架外,香港交易所亦計劃優化碎股交易機制,並正研究推出新的自動對盤交易機制,待監管機構批准及市場準備就緒後,考慮最早於2027年第三季推出。更多詳情將適時公布。
《諮詢總結》及回應人士的意見已刊載於香港交易所網站。《有關若干類別公司行動的交易安排之指引》亦已因應新的每手買賣框架及相關規定作出更新。
注:
以下產品不在新每手買賣單位框架的適用範圍之內:交易所買賣產品、結構性產品、債務證券、股本權證、投資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二十一章上市)、非上市可交易證券、特殊目的收購公司股份及權證。
僅適用於首次公開招股;或涉及更改每手股數、股份合併、或股份分拆的公司行動。
就尚未根據無紙證券市場制度認定為指明訂明證券的適用證券而言,該證券的發行人 (主要為非在香港、中國內地、百慕達或開曼群島成立的發行人)毋須遵循每手價值的指引上限,直至該發行人可選擇提早過渡至無紙證券市場為止。
首輪評估期將於2026年7月開始,而往後每年均以1月至6月及7月至12月為每輪評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