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ST南新(688189)于2026年8月14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已收到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财务造假违法事实被正式查实。这一消息引发了市场对部分受损股民索赔可能性的关注。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徐劲律师分析指出,依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前置程序已明确取消。投资者若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损失,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索赔的损失范围涵盖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以及佣金损失。
根据初步暂定的索赔条件,在2024年3月26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买入ST南新股票,并且在2025年9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最终索赔结果将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有意向参与索赔的投资者需提前准备以下关键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需原件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以及自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同样需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若账户中仍有库存股,还需一并打印库存股数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