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聯豐物產有限公司(要約人)與亞洲富思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亞洲富思,股份代號:08413)聯合發布公告,披露有關要約人向亞洲富思合資格股東收購最多7.553億股股份的附先決條件自願現金部分要約的最新進展。
公告顯示,該部分要約的先決條件之一(條件b)已由要約人向湖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資委)提交申請,截至公告日期,國資委仍在審核該申請。要約人表示將繼續致力於達成相關先決條件。
關於綜合文件的寄發安排,亞洲富思此前已向香港聯交所執行人員申請延長寄發期限,獲准將最後期限延至先決條件達成後七日內或2026年6月18日(即先決條件最後截止日期後第七日),以較早者為準。目前,要約人與亞洲富思正編制及敲定綜合文件所載資料,並將根據收購守則及GEM上市規則適時發布進一步公告。
公告同時提示,部分要約須待先決條件在最後截止日期前獲達成,且要約(倘提出)需滿足相關條件或獲豁免後纔可作實。該要約未必成為無條件,若未能成為無條件將失效。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在買賣亞洲富思股份時應審慎行事,如有疑問建議諮詢專業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