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電控股(00002)於2026年10月13日發布公告,公布《可再生能源業務委員會》最新職權範圍及成員構成,進一步明確對目標市場零碳業務的監督職能和決策權限。公告要點如下: 1. 主要職能 可再生能源業務委員會由董事會授權,負責監督公司在中國、台灣地區及東南亞等目標市場的零碳業務策略及實施,涵蓋對現有燃煤發電投資的管理。其核心職責包括: • 定期檢討零碳業務戰略執行、經營表現及監管環境; • 審議目標市場零碳業務的企業計劃與財務預算; • 按董事會批准的資本配置及風險承受能力,審閱收購、投資或處置項目; • 監督重要孖展交易、重大合同變更及孖展擔保安排; • 關注或潛在對公司財務造成重大影響的事件,以及與政府或其他方的重大法律訴訟。 2. 權限與資源 委員會可在認為必要時聘用或續聘專業顧問,相關費用由公司承擔;同時可授權管理層處理相關事務,並擁有充足資源保障有效運作。 3. 彙報機制 委員會須就決策或建議向董事會彙報(受法律或監管限制事項除外),並按公司章程及《中電企業管治守則》進行會議和記錄管理。 4. 最新成員名單(自2026年10月13日起生效) • 主席:獨立非執行董事顧純元 • 成員:非執行董事斐歷嘉道理、龔兆朗;獨立非執行董事聶雅倫、白禮仁;首席執行官蔣東強 通過更新職權範圍和成員架構,中電控股持續完善其在零碳及可再生能源領域的決策和治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