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順集團(控股)(1746)於2026年3月2日發布公告,提及早前與潛在買方簽訂的諒解備忘錄已於2026年2月28日失效。根據此前公告,該諒解備忘錄曾涉及潛在交易,一旦落實可能會引發公司控制權變動及強制性全面要約。
公告顯示,諒解備忘錄規定潛在買方需在簽署之後一個月內支付按金(即2026年2月28日或之前),但實際並未收到任何款項,諒解備忘錄因此自動終止。與此同時,對於收購守則所規定的可能交易,要約期也於本公告日期結束。
萬順集團(控股)(1746)在公告中表示,諒解備忘錄失效對集團的財務及營運狀況並無重大不利影響。董事會確認上述信息真實準確,並無遺漏其他事實導致公告內容受到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