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利(控股)有限公司(GEM上市)公告稱,其全資附屬公司昌利財務有限公司於2026年2月11日與滙敏有限公司就一筆800萬港元貸款訂立協議。該貸款期限為自提款之日起12個月,按年息率10釐計算,並按月支付利息。為擔保上述款項,借款人提供了位於香港的兩處商業物業作抵押。
根據公告,滙敏有限公司的主營業務為投資控股,其最終實益擁有人為金滙教育有限公司。董事會確認,借款人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第三方。本次貸款協議系昌利(控股)有限公司在日常及慣常業務過程中授出,預計將為集團帶來利息收入。
公告指出,由於相關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該協議構成GEM上市規則第19章項下的須予披露交易,並需遵守相應的申報及公布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