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華控股有限公司(01314)7月10日公告,董事局已建議修訂公司現行經修訂及重列之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並擬採納新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以取代並摒除現有版本。上述修訂須在2026年8月12日舉行的2026年股東周年大會上以特別決議案形式獲得股東批准。
根據公告,此次建議修訂主要圍繞以下五方面: 1. 反映並符合最新監管規定,包括《上市規則》有關擴大無紙化上市制度、混合形式或電子形式股東大會及相關議事程序的要求; 2. 明確允許公司回購自身股份並作為庫存股份持有; 3. 針對《證券及期貨(無紙證券市場)規則》(第571AS章)所涉及的無紙證券市場制度作出必要規定; 4. 反映《上市規則》及開曼群島適用法律的若干更新; 5. 進行其他相應及內務改進。
公司表示,載有建議修訂詳情及召開2026年股東周年大會通告的通函將於短期內寄發予股東。
截至公告日,董事局由八名成員組成: (a) 執行董事:李遠康(主席)、李堃綸(集團行政總裁)及李易舫; (b) 非執行董事:鄭仲勳及黃志堅; (c) 獨立非執行董事:鄧文慈、蘇智文及蔡嘉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