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首佳科技製造有限公司(「首佳科技製造(103)」)2月6日公告內容的準確性或完整性不作任何陳述,並明確聲明概不對因本公告內容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
首佳科技製造(103)於1月16日發布公告,涉及新金融服務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根據該公告,原計劃在2月6日或之前寄發的通函將延遲至不遲於2月27日。公司表示,此次延遲是由於仍需額外時間落實將載入通函的若干資料。該通函預期將包括新金融服務協議的進一步詳情、獨立財務顧問向獨立董事委員會提供的意見、獨立董事委員會對獨立股東的推薦意見以及股東大會通告等內容。
公告還披露,公司董事會目前由董事長蘇凡榮、副董事長趙越、董事總經理李金平、董事副總經理楊俊林、執行董事陳娜、非執行董事徐紅豔(由孫超擔任替任董事)以及多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首佳科技製造(103)強調,通函一旦完成,將於上述延長期限內寄發予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