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情似乎出現了重大漏洞。
特朗普宣佈,擬對在美國以外製作的電影徵收高額關稅,但這有一個大問題:這很可能是違法的。
因爲美國國會在近 40 年前通過了一項法律,明確禁止總統以任何方式對電影、書籍和音樂等“信息資料”的進出口進行管制。
這部被稱爲《伯曼修正案(Berman Amendment)》的法律誕生於冷戰末期,作爲對1977年《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的修訂,特意將上述內容排除在總統可施加制裁與關稅的範疇之外。
喬治城大學國際貿易與全球監管法專家阿努帕姆·錢德爾(Anupam Chander)說:“這條法規再明白不過了。國會在 1988 年明確表示,總統無權對此進行管制。”
在週日晚些時候發佈在社交平臺 Truth Social 的一則消息中,特朗普稱他已責成商務部和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啓動程序,對“所有在外國拍攝的電影”進口徵收 100% 關稅。
“其他國家正提供各種激勵措施,吸引我們的電影製作人和製片廠離開美國。好萊塢以及美國的許多地區正遭受重創。這是其他國家的有組織行動,因此威脅到國家安全,”他寫道。
特朗普的這一聲明在好萊塢引發連鎖反應,令獅門影業(Lionsgate)、華納兄弟探索(Warner Bros. Discovery)和派拉蒙全球(Paramount Global)等主要影視公司股價下跌。Benchmark Equity Research 的分析師稱,這樣的關稅政策“將對美國娛樂產業造成毀滅性打擊。”
不過到了週一下午交易時,這些股票,包括奈飛(Netflix),都已從盤中低點大幅回升。
近年來,好萊塢的影視製作持續下滑,原因在於其他地方更優厚的稅收優惠和財政支持吸引了大批製片項目。
美國電影協會(Motion Picture Association)並未就特朗普的關稅威脅作出直接評論,但指出好萊塢創造了 226 億美元的出口收入,擁有 153 億美元的貿易順差。
《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最初的目的是授權總統實施制裁,最早用於應對伊朗人質危機。伯曼修正案則限制了總統的這項權力,規定“該等權力不包括直接或間接對此類信息資料——無論是商業性還是其他性質的出版物、影片、海報、唱片、照片、微縮膠片、微縮排片、磁帶或其他信息資料——的進口或出口進行管制或禁止的權限。”
美國國會在 1994 年進一步加碼,強化並擴大了 1988 年修正案中已相當明確的措辭。
伯曼修正案引發的問題對特朗普並不陌生。首個任期內,他曾試圖通過行政命令禁止TikTok。
TikTok 母公司字節跳動(ByteDance)和一羣用戶以伯曼修正案的禁令爲由,對該行政命令提起訴訟。兩起案件的法官均裁定總統無權實施此類禁令,理由是法律已明確禁止。
後來國會介入,通過了一項針對 TikTok 的專門立法,精心打造了繞過伯曼修正案的狹義條款。該法去年以兩黨支持的方式通過,但特朗普隨後在這一問題上大轉彎,試圖阻止相關禁令生效。
錢德爾表示,除非特朗普打算另尋他法,否則對海外製作電影徵稅似乎無從談起。
而反對禁止 TikTok 的非黨派媒體與技術監督組織 Free Press 政策副總裁兼總法律顧問馬特·伍德(Matt Wood)則指出,該案最終可能取決於法院是否認定“關稅”屬於“管制”範疇。
“這可能會演變成對法律的一個相當狹義和細緻的解讀,”他說,“在法律上關於此的先例可能寥寥無幾。”
週一,白宮在電影關稅問題上似乎有所收斂。
白宮發言人庫什·德賽(Kush Desai)表示:“儘管尚未對外國電影關稅作出最終決定,但美國政府正在探索各種選項,以落實特朗普‘再造好萊塢’的指示,保障國家安全和經濟安全。”
文章源自 MarketWatch《Can Trump really put tariffs on films produced abroad? The law says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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