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歡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6802,以下簡稱「歡創科技」)近日發布《審計委員會職責任務和議事規則》,對董事會下屬審計委員會的組成結構、主要職責、會議制度及生效時間等作出明確規定,為公司即將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港交所)掛牌交易後的治理框架奠定製度基礎。
根據公告,審計委員會為董事會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專責公司內外部審計溝通、監督與覈查,並對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進行持續監督。委員會向董事會負責,並定期向董事會彙報工作。
在人員構成方面,審計委員會成員不少於3名且全部由非執行董事擔任,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須佔過半數;至少1名成員必須具備「適當的會計或相關財務管理專長」,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證券上市規則》的要求。上市公司現任外部審計機構的前合夥人在離任或不再享有相關財務利益之日起2年內,不得出任委員會成員。
審計委員會主席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並須具備會計或財務會計專長。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任期一致,成員可連選連任。當委員會人數不足規定最低人數時,董事會須在3個月內完成補選。
職權範圍方面,審計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 1. 就外部審計機構的委任、續聘及更換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並批准外部審計機構的薪酬及聘用條款; 2. 審查及監督外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客觀性及審計程序有效性,並至少每年在管理層不在場情況下與外部審計機構會晤一次; 3. 制定並執行聘用外部審計機構提供非審計服務的政策; 4. 監控公司財務報表及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及季度報告(如有)的完整性,並在提交董事會前進行審閱; 5. 監督公司財務監控、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審議風險管理策略及重大風險處置方案; 6. 促進內外部審計的溝通,審查外部審計機構向管理層發出的《審計情況說明函件》及相關回復; 7. 建立員工保密舉報渠道,並確保公司對不當行為進行公正獨立調查及跟進; 8. 負責確認關聯人士名單、審核及定期檢查關聯交易整體情況; 9. 評估並釐定公司環境、社會及管治(ESG)相關風險,確保內部控制體系適當有效; 10. 處理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以及適用法律法規及《香港上市規則》要求的相關事項。
會議安排方面,審計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定期會議,其中1次須在董事會審議年度報告前舉行;必要時可於3日內召集臨時會議。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出席方可舉行,決議需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委員如與議題存在利益衝突須予以迴避。
本規則自歡創科技首次公開發行H股並在港交所掛牌交易之日起生效。因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修訂導致與本規則不一致時,按最新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