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森智能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02261,下稱「拿森科技」)公告披露了《董事會薪酬與考覈委員會工作規程》。該規程自董事會決議通過且公司股票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之日起生效。
公告要點如下:
1. 組織架構 • 薪酬與考覈委員會由3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不少於2名。 • 設主任委員(召集人)1名,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並經董事會批准。 • 委員任期與董事會任期一致,可連選連任。
2. 主要職權 • 制定並實施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考覈標準。 • 制定、審查薪酬政策與方案,確保任何董事或其關聯方不得自行決定薪酬。 • 審核向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支付的離任或在職賠償事宜。 • 研究股權激勵計劃、員工持股計劃等事項,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 監督公司薪酬及考覈制度的執行情況。
3. 會議制度 • 每年召開至少1次例會,會議通知提前5天發出;臨時會議通知提前3天發出。 • 會議須有2/3以上委員出席(其中至少1名獨立非執行董事)方可舉行,每名委員有1票表決權。 • 決議需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
4. 決議與報告 • 董事薪酬方案須經董事會同意並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高級管理人員薪酬分配方案須報董事會批准。 • 委員會決議應形成書面會議記錄並保存10年以上,並按規定向董事會書面報告。
5. 附則 • 規程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及上市地監管規則執行;如有衝突,將依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修訂後重新提交董事會審議。
拿森科技表示,該規程的制定旨在進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結構,規範董事及高管的薪酬與考覈機制,保障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