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積資本(08168)刊發補充公告 澄清股東罷免董事要求及相關程序

公告速遞
07/16

寶積資本控股有限公司(08168)7月16日發布補充公告,就此前有關股東提出罷免董事的要求及停職董事的職務安排作出進一步說明與澄清。公司表示,除公告所述補充信息外,2026年6月30日已寄發的相關通函其餘內容維持不變。

公告披露,2026年6月19日,公司收到三名股東(下稱「遞呈要求人士」)提交的初始要求通知,提議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以審議罷免範凱業、劉湛清、林海寧及姜丹丹四名董事的決議,並要求即時暫停上述人士的董事職務。隨後於2026年6月21日,公司再度收到日期同為2026年6月19日的最新要求通知,其中罷免及暫停姜丹丹職務的議案已被刪除。

公司董事會就最新通知向遞呈要求人士之一、亦為執行董事的吳沛升查詢。吳沛升回應稱:(i)相關要求為三名遞呈要求人士的共同決定;(ii)要求乃根據公司章程作出,並無義務說明理由;(iii)不披露具體原因屬市場慣例;(iv)並未知悉任何強制披露此類原因的規定。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進一步回覆。

關於董事暫時停職事宜,公告指出,範凱業於2026年6月21日發出一份17分鐘的通知,要求召開董事會會議以緊急委任新的執行董事及公司祕書。該會議其後召開,出席人員包括兩名執行董事範凱業、姜丹丹及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劉湛清、林海寧。然而,公司表示,相關人事委任程序未能符合章程及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薪酬委員會的既定流程,尤其是獨立非執行董事兼提名及薪酬委員會成員黃志恩未獲會議通知,也未收到候選人資料。因此董事會認定該等「據稱委任」無效。

鑑於股東的罷免議案涉及三名現任董事,且遞呈要求人士之一系公司董事,董事會(不包括已停職董事)決定就相關決議案不予提出意見或推薦,交由股東於特別大會上自行決定。

目前,公司董事會成員為:執行董事陳偉傑、謝雷、吳沛升、範凱業(已暫停職務)及姜丹丹;獨立非執行董事劉湛清(已暫停職務)、林海寧(已暫停職務)及黃志恩。

公司重申,本公告按《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上市規則》刊發,自刊登之日起至少保留七日,且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義,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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