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陽光油砂有限公司(02012)發布公告稱,公司關於根據特定授權向關連人士發行可換股債券以償還債務的事項,其相關通函寄發日期將由原定的2026年7月31日或之前,進一步延遲至2026年8月31日或之前。公司解釋,本次延期主要由於需額外時間編制並納入通函所載的若干資料。 公告披露,通函將包括: 1. 認購事項、特定授權及其下擬進行交易的詳情; 2. 獨立董事委員會向獨立股東作出的建議; 3. 獨立財務顧問就認購事項及特定授權相關交易向獨立董事委員會出具的建議書; 4. 召開股東特別大會的通知。 公司強調,有關發行可換股債券的完成須待相關先決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且完成可能會或可能不會進行。公司提醒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公司股份時應保持審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