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福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01447)7月22日公告稱,公司就6月30日披露的擬出售一間附屬公司的交易所需通函,將無法按原定時限寄發。根據上市規則第14.41(a)條,相關通函原須在6月30日公告刊發後15個營業日內,即不遲於7月22日寄發。
公告指出,公司需額外時間編制並落實通函所載財務資料,已向聯交所申請豁免嚴格遵守上述規則。公司表示,將就豁免申請結果及通函預計寄發日期另行發布公告。
此次公告日期為2026年7月22日。
新福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01447)7月22日公告稱,公司就6月30日披露的擬出售一間附屬公司的交易所需通函,將無法按原定時限寄發。根據上市規則第14.41(a)條,相關通函原須在6月30日公告刊發後15個營業日內,即不遲於7月22日寄發。
公告指出,公司需額外時間編制並落實通函所載財務資料,已向聯交所申請豁免嚴格遵守上述規則。公司表示,將就豁免申請結果及通函預計寄發日期另行發布公告。
此次公告日期為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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