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GSN CORP(08242)發布公告,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8.03、18.48A及18.49條,該公司須於公司財政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即2022年3月31日或之前)刊發內容有關集團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經審計師同意的初步年度業績公告,並於2022年3月31日或之前向股東寄發其2021年財年的年報。
如公司於2021年8月16日、2021年10月28日及2021年11月18日所披露的公告,公司無法根據GEM上市規則的規定,於規定時間內刊發截至2021年6月30日六個月止中期業績公告、向股東發出截至2021年6月30日六個月止中期報告、刊發截至2021年9月30日九個月止第三季度業績公告及發出截至2021年9月30日九個月止第三季度業績報告。同時,由於集團人員變動,公司需要更多時間處理相關財務帳目。
由於以上所述,公司董事會僅此通知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公司未能根據GEM上市規則於2022年3月31日或之前刊發2021年年度業績公告並寄發2021年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