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上海證券報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李苑)財政部日前發佈的《關於進一步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規範發展、陽光運行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PPP項目財政支出責任超過10%紅線的地區,不得新上PPP項目;PPP項目財政支出責任超過5%的地區,不得新上政府付費PPP項目。 根據《通知》,省級財政部門應壓實轄內市縣財政部門財政承受能力論證責任,指導市縣財政部門規範開展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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