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浩澤淨水(02014)公布,公司接獲聯交所發出日期為2022年11月18日的函件,通知該公司聯交所上市委員會已於2022年11月17日對公司的復牌及上市狀況進行審議,且上市委員會決定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條取消公司的上市地位。由於公司決定不繼續尋求複審該決定,股份的最後上市日期將為2022年12月2日,而股份的上市地位將自2022年12月5日上午九時正起取消。
由於取消上市地位,認購事項、股本重組及申請清洗豁免將不會進行。然而,業務重組及債務重組(以債權人計劃的方式)將在復牌不會進行的情況下繼續進行。其中,經營公司,即浩澤伊泉(香港)有限公司(即特殊目的實體1)、浩澤伊泉國際(香港)有限公司(即特殊目的實體1A)、上海浩澤伊泉環保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即特殊目的實體2)及上海浩悠淨水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即特殊目的實體3)連同其不時的附屬公司及聯屬公司,在重組協議及債權人計劃的條款得到該公司債權人正式批准及香港法院批准的前提下,將繼續獲授權使用及應用將由計劃公司擁有的無形資產以開展淨水業務。
香港法院於2022年9月7日授出的頒令規定,永久擱置公司清盤的所有進一步程序,以及免除及解除清盤人職務,須待聯交所刊發覆牌公告後方可生效。由於取消上市地位及公司決定不繼續尋求複審該決定,根據法院命令不會擱置公司的清盤程序,亦不會免除及解除清盤人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