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金融一線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西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九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績效考評指標設定不合規;發放流動資金貸款為房地產開發項目墊資;理財資金用於受讓本行表外風險資產;違規辦理委託貸款;向「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提供孖展;面向非合格投資者銷售的理財產品投資房地產信託;違規授信延緩風險暴露;薪酬管理不到位;違規發放貸款掩蓋違規轉讓信貸資產產生的損失,被罰款410萬元。
龔雋(時任九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行長)對公司違規發放貸款掩蓋違規轉讓信貸資產產生的損失事項負有責任,受到警告並被罰款10萬元。
王新顏(時任九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風險管理部總經理)對公司違規發放貸款掩蓋違規轉讓信貸資產產生的損失事項負有責任,受到警告並被罰款5萬元。
束禮武(時任九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資產管理部客戶經理)對公司理財資金用於受讓本行表外風險資產事項負有責任,受到警告。
李健(時任九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資產管理部負責人)對公司理財資金用於受讓本行表外風險資產、向「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項目提供孖展、面向非合格投資者銷售的理財產品投資房地產信託事項負有責任,受到警告並被罰款10萬元。
劉飛(時任九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審批部副總經理)對公司發放流動資金貸款為房地產開發項目墊資、違規授信延緩風險暴露事項負有責任,受到警告。
熊銳(時任九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助理)對公司薪酬管理不到位事項負有責任,受到警告。
孫夕振(時任九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車金融事業部總經理)對公司違規授信延緩風險暴露事項負有責任,受到警告並被罰款5萬元。
潘明(時任九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對公司違規授信延緩風險暴露、薪酬管理不到位事項負有責任,受到警告並被罰款5萬元。









責任編輯:曹睿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