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源服務(01153)三家附屬分別與上海金轅及上海智金訂立擔保協議

智通財經
2024/11/13

智通財經APP訊,佳源服務(01153)發布公告,佳源創盛(一間由沈先生實益全資擁有的公司)、浙江禾源及浙江智想大成(均為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分別於2023年7月27日與上海金轅及上海智金訂立擔保協議,據此(其中包括)佳源創盛、浙江禾源及浙江智想大成已同意各自就巢湖旭彤(一間由沈先生間接擁有的公司)於股權轉讓協議項下的付款責任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公告稱,提供擔保主要是由於中國佳源繞過集團當時現有的企業管治及內部監控的不當行為,從而導致提供未經股東或董事會批准的擔保。由於公司無法找到完整的佐證文件以證實提供擔保以及訂立浙江禾源擔保協議及浙江智想大成擔保協議的原因、商業內容及業務理據(如有),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未能就擔保以及浙江禾源擔保協議及浙江智想大成擔保協議是否經公平磋商後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公平合理;及符合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提供意見。

鑑於訂立調解協議未經董事會及股東批准,且在程序上存在重大違規之處,故調解協議的有效性存在不確定性;及儘管強制執行令規定銀行賬戶最多凍結約人民幣1.24億元,但於本公告日期及根據公司的記錄,被凍結的實際存款總額約為人民幣90萬元,因此對集團的財務影響甚微。鑑於上文所述,公司認為仲裁調解書及強制執行令並不影響集團的正常業務及營運,亦不會影響履行復牌指引的進度及預期時間。

公司對於未能適當遵守上市規則深表遺憾。作為即時補救措施,集團已就(其中包括)集團可能及必須採取的跟進措施向專業顧問尋求法律意見,並已採取法律行動(如申請撤回仲裁調解書及不予強制執行仲裁調解書)就仲裁調解書及強制執行令極力抗辯,以保障及維護其合法權益,而公司謹此刊發本公告,以披露有關擔保的所有重大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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