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冠君產業信託(02778)發布公告,根據構成冠君產業信託的信託契約第21.3條,鷹君資產管理(冠君)有限公司(作為冠君產業信託的管理人)董事會可決定將任何在支付日期七年內未被領取的款項沒收,並復歸冠君產業信託。董事會謹此通知冠君產業信託的基金單位持有人,分別於2016年10月6日及2017年5月26日派付並於2024年12月20日或之前仍未領取的2016年中期分派及2016年末期分派將予以沒收及復歸冠君產業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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