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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消息,近日,寧波證監局對寧波友聯盛業文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友聯盛業或公司)及張梅生、盧茂英、溫傳明、哈志慧、林志明、金孟演、金永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因公司存在未履行掛牌公司收購信息披露義務、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收購過渡期違規改選董事會等問題。
具體來看,友聯盛業的股東與上海北實置業發展有限公司不晚於2022年1月25日簽訂《收購框架協議》,約定北實置業以現金方式受讓公司全部股份500萬股,公司未予以披露。
截至目前,前述收購剩餘367.5萬股尚未交割。收購過渡期內,友聯盛業改選了董事會,張梅生、盧茂英、溫傳明等3人辭去董事職務,新增選來自收購方的董事3名,超過董事會成員總數的1/3。收購期間友聯盛業多次發佈《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但均未如實披露收購以及股權交割等事項。
此外,督導機構申萬宏源及督導員亦收罰單。寧波證監局表示,申萬宏源作爲友聯盛業主辦券商,孫冰妍作爲持續督導員,未能勤勉盡責履行持續督導職責,根據相關規定,決定對公司和個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責任編輯:公司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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