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夏時報微博

華夏時報記者 張玫 陳鋒 北京報道
近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了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揭露了一起基金從業人員許文峯及其同夥金鎏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的案件。該案件再次引發了公衆對「老鼠倉」行為的關注。
多方信息顯示,涉案的許文峯疑似為原就職於浦銀安盛的基金經理。《華夏時報》記者12月16日向浦銀安盛基金髮送採訪函,並與客服人員對話要求其轉交相關人士,截至發稿,記者未能收到回覆。記者詢問在線客服的問題,也未能獲得解答。
內幕交易遭遇虧損
據證監會公告,經過立案調查和審理,查明許文峯和金鎏存在共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的違法事實。許文峯作為基金從業人員,利用其職務便利,獲取了相關基金產品個股倉位、候選標的等未公開信息,並與金鎏一起,通過控制多個證券賬戶進行趨同交易,結果卻造成了鉅額虧損。
具體而言,許文峯在2020年7月31日至2023年3月14日期間,單獨控制使用了「許某花」等9個證券賬戶,在滬深兩市買入趨同股票,趨同交易虧損達到了53.32萬元。同時,許文峯還與金鎏共同控制使用了「範某芳」等8個證券賬戶,進行趨同交易,累計趨同交易虧損更是高達650.53萬元。兩項合計,趨同交易虧損累計達到了700餘萬元。
除了直接控制賬戶進行交易外,許文峯還多次與他人聯絡接觸,明示、暗示相關未公開信息。這導致相關人員控制使用的「狄某」「範某蘭」「殷某」等3個證券賬戶,與相關基金產品產生了趨同交易,這些賬戶通過趨同交易盈利了3.82萬元。
針對許文峯和金鎏的違法行為,證監會作出了嚴厲的處罰決定。對許文峯單獨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並虧損的行為,責令其改正,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許文峯與金鎏共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並虧損的行為,也責令其改正,並處以60萬元罰款,其中許文峯承擔40萬元,金鎏承擔20萬元。此外,對許文峯明示、暗示他人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的行為,責令其改正,沒收違法所得3.82萬元,並處以50萬元罰款。
同時,由於許文峯違法情節嚴重,證監會還決定對其採取五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這意味着,在未來的五年內,許文峯將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衆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職務。
許文峯此前為基金從業人員,結合其從業信息以及任職時間推斷,他或是原浦銀安盛基金旗下的一位FOF基金經理。公開資料顯示,浦銀安盛基金許文峯曾管理多隻FOF產品,並在2023年3月卸任其管理的FOF產品。
兩名涉案人或任職同一公司
除了許文峯外,證監會還公告了另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涉案人員疑似也為浦銀安盛員工。
該決定書顯示,證監會對馬鈺焰作為公開募集基金從業人員未按規定申報投資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經查明,馬鈺焰存在未按規定申報的證券交易行為。
具體而言,馬鈺焰在2020年2月18日至2022年5月10日期間,陸續通過葉某銀行賬戶向「王某鑫」東北證券三方存管賬戶轉入資金,由王某鑫用其東北證券賬戶為馬鈺焰交易股票。在2023年1月1日至3月14日期間,馬鈺焰又單獨利用「王某鑫」東北證券賬戶交易股票。然而,馬鈺焰並未按規定向公司申報上述證券交易。
涉案期間,「王某鑫」東北證券賬戶交易相關股票共計虧損10.8萬元。最終,證監會決定對馬鈺焰責令改正,並處以3萬元罰款。
據媒體報道,馬鈺焰與浦銀安盛基金一員工的信息重合。上市公司創世紀2022年12月披露的一份機構調研記錄顯示,彼時浦銀安盛基金一名為馬鈺焰的員工參與了調研。

「老鼠倉」為何屢禁不止
「老鼠倉」是一種嚴重的股市交易違法行為,指某些人在利用未公開信息進行個人投資時,利用自己的職務或者其他渠道事先獲悉公司即將有重大利好或者利空消息,從而在消息公開之前在股市上進行高額買賣,從而牟取非法利益。
「它破壞了市場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損害了投資者利益,降低了基金公司的聲譽和公信力,並可能引發市場恐慌和信心崩潰。」奧優國際董事長張玥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
為什麼「老鼠倉」屢禁不止?眺遠營銷諮詢董事長兼CEO高承遠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原因包括基金經理獨特的投資優勢和信息獨享性、基金經理頻繁變動導致的管理責任缺位、激勵機制的侷限性、基金管理公司內控機制的缺失以及處罰力度不強等。
此外,張玥認為,「老鼠倉」屢禁不止的原因還涉及監管不力、制度缺陷、職業道德缺失以及投資者維權困難等多個方面。
《證券法》第53條明確規定禁止任何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證券投資基金法》第18條也強調基金從業人員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從事證券交易,需按規定申報。然而,儘管有這些明確的法律規定,仍有部分公募基金從業人員鋌而走險,利用未公開信息進行違規交易。
今年以來,證監會對公募基金從業人員的違規行為加大了查處力度。在11月,四川證監局披露了一起基金經理因泄露未公開信息而被罰沒154萬元的案件。而在10月,上海證監局也披露了一起基金公司會計畢某昱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被罰沒118.5萬元的案件。8月,上海證監局還披露了一起基金經理張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被罰沒3132.52萬元,並被市場禁入10年的案件。
責任編輯:麻曉超 主編:夏申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