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能源(02570):部分行使超額配股權、穩定價格行動及穩定價格期結束

智通財經
01-02

智通財經APP訊,重塑能源(02570)發佈公告,穩定價格操作人(爲其本身及代表國際承銷商)於2025年1月2日(星期四)部分行使招股章程所述的超額配股權,涉及合共23180股H股(超額配發股份),相當於任何超額配股權獲行使前全球發售項下初步可供認購的發售股份總數的約0.48%。

公司將以每股H股147.00港元(即全球發售項下每股發售股份的發售價,不包括1.0%經紀佣金、0.0027%證監會交易徵費、0.00015%會財局交易徵費及0.00565%聯交所交易費)配發及發行超額配發股份。超額配發股份將用於促進向已同意延遲交付其根據全球發售認購的相關發售股份的承配人交付部分發售股份。

中國國際金融香港證券有限公司作爲穩定價格操作人(或其聯屬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於穩定價格期內採取的穩定價格行動如下:

(1) 國際發售中超額分配合共48.28萬股H股,相當於任何超額配股權獲行使前全球發售項下初步可供認購的發售股份總數的約10%;

(2) 於穩定價格期內在市場上以介乎每股H股145.40港元至147.00港元的價格(不包括1.0%經紀佣金、0.0027%證監會交易徵費、0.00015%會財局交易徵費及 0.00565%聯交所交易費)連續購入合共45.96萬股H股,相當於任何超額配股權獲行使前全球發售項下初步可供認購的發售股份總數的約9.52%。穩定價格操作人或其聯屬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於穩定價格期內在市場上進行的最後一次購買日期爲2025年1月2日(星期四),價格爲每股H股147.00港元(不包括1.0%經紀佣金、0.0027%證監會交易徵費、0.00015%會財局交易徵費及0.00565%聯交所交易費);及

(3) 穩定價格操作人(爲其本身及代表國際承銷商)於2025年1月2日(星期四)就合共2.32萬股H股(相當於任何超額配股權獲行使前全球發售項下初步可供認購的發售股份總數的約0.48%)按每股H股147.00港元(即全球發售項下每股發售股份的發售價,不包括1.0%經紀佣金、0.0027%證監會交易徵費、 0.00015%會財局交易徵費及0.00565%聯交所交易費)部分行使超額配股權,以促進向已同意延遲交付其根據全球發售認購的相關發售股份的承配人交付部分發售股份。

公司進一步宣佈,與全球發售有關的穩定價格期已於2025年1月2日(星期四)(即遞交香港公開發售申請截止日期後第30日)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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