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順風車丟在高速上 平臺不應做“甩手掌櫃”

羊城晚報
01-07

  近日,一名19歲女孩爆料稱,自己在乘坐嘀嗒出行順風車時,被司機在高速路上趕下車。此事經羊城晚報報道後引發關注。1月5日,嘀嗒出行針對此事發布情況說明。隨後,當事人小康(化名)向羊城晚報記者表示,她認爲這份情況說明並不客觀,存在刻意誤導問題,致使自己遭受網暴。

  現場視頻顯示,儘管當事女子強調“這是高速”,仍被順風車司機趕下車。隨後,司機罵罵咧咧將其物品扔在地上,返回駕駛室。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非緊急情況下不得在高速公路行車道上停車。這意味着,除特殊情況外,在高速公路上隨意停車屬於違法行爲。1月5日晚間,天津薊州警方針對此事發布警情通報:涉事司機已被依法作出罰款並予以扣分,同時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處罰。

  儘管涉事司機已接受處罰,此事引發的爭議卻並未平息:順風車乘客應該如何維護正當的消費權益?平臺對此應承擔哪些責任?

  該名女子的訂單截圖顯示,“2024年12月30日10時30分·1人·獨享;薊縣(州)大學城至天津濱海國際機場”。據當事女子描述,自己由於趕飛機,所以特意選擇了“獨享”順風車,併爲此多支付了幾十元車費。然而,順風車不僅捎帶了其他乘客,而且還試圖繞路辦私事,由此引發衝突。但在嘀嗒出行發佈的情況說明中,並未看到關於神祕第三人的解釋——到底是司機口中的“親友”,還是當事女子所說的“乘客”?值得一提的是,涉事女子曾表示,接車的順風車車牌號與平臺上接單的車輛車牌號不一致。對於這一問題,情況說明同樣沒有做出任何解釋。此外,平臺的行程監控是不是“有名無實”?凡此種種,都不免令人產生疑問。

  發生消費糾紛之後,嘀嗒出行第一時間封禁順風車司機賬號,並表示配合警方處置。這種態度值得肯定,但並不意味着平臺可以做“甩手掌櫃”、對保護乘客安全不必擔責。表面上看,消費者選擇的是順風車,實際上是基於對平臺的信任和支持。事關乘客切身利益,平臺應該全面、真實、客觀地還原全部事實真相,並以更加積極的態度化解司乘糾紛。這既是平息輿論質疑的有效之舉,也是維護企業聲譽、承擔社會責任的應有之義。

  衆所周知,順風車不同於普通網約車,不僅價格相對較低,而且約束相對較小。此次事件對於相關平臺也是一種提醒——如何約束司乘雙方履行服務約定,如果出現違約行爲或發生消費糾紛,平臺應該如何及時介入處理,從而最大限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利益?從企業乃至行業健康發展的角度看,是時候該爲此立個規矩了。

(文章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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