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最近擱置了清潔電力競價,此舉爲泰國到2030年實現電力行業脫碳的計劃蒙上了一層陰影。
12月30日,由總理領導的能源政策和規劃辦公室宣佈暫停所有可再生能源採購程序,以調查政府可再生能源競價中涉嫌存在的缺陷。這可能會推遲2024年12月第二輪競價中選定的2.1GW清潔電力項目。這些項目尚未與泰國三家國有電力零售公司簽署購電協議(PPA)。
能源監管委員會已於12月16日公佈了成功入選的項目,其中地面光伏裝機容量爲1.5GW,陸上風電裝機容量爲0.6GW。這些項目有可能錯過其已規劃的投運日期(2026-2030年)。彭博新能源財經估計,延遲投運或影響20億美元的投資。
由能源部長領導的調查或持續兩個月之久。根據內閣的決定,能源監管委員會可能根據修訂後的條款和條件舉行新的競價。
迄今爲止,已有3.4GW的光伏項目與三家國有承購商簽訂了PPA協議。這些項目在2023年4月的第一輪競價中被選定,將於2024-2030年投運。至於獲得裝機容量的1.5GW風電項目,在Energy Absolute Pcl對2023年的競價電站選擇程序提出質疑後,中央行政法院曾暫時中止了它們的PPA。在該公司撤訴後,法院於2024年9月解除了中止,這些項目也繼續簽訂PPA。
第三輪競價的裝機容量爲1.5GW,包括光伏、風電和生物能源項目,預計2025年第一季度啓動。但很可能會推遲幾個月。
泰國有3.7GW清潔能源購電協議處於停滯狀態
(注:PPA指購電協議,與發電機構、市電力機構或省電力機構簽訂。*代表預測值。)
根據電力發展計劃草案,到2037年,泰國將需要年均2.6GW的光伏和風電裝機容量,以實現可再生能源佔發電量51%的目標。項目開發的任何延誤都將使這一目標越來越具有挑戰性。
責任編輯:陳鈺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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